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财税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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