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服务范围
执业资格
就业机会
联系我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妇女生育津贴可免征个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前天发布的《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称,今后我国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将可以获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我国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back to top
慧运介绍
最新动态
分所介绍
慧运团队
企业文化
行业实力
主营业务
公司客户
下载中心
知识库
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服务收费计算器
服务登记
验资服务
审计服务
税务服务 / 税务咨询
会计服务 / 会计咨询
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010) 8580 4688
(010) 8580 1738 / 8580 8898
Mobile phone:136 0125 7885
Fax:(010) 8580 2393 转 8012
E-Mail:
lee.qian@yahoo.com.cn
MSN:
liqian960@hotmail.com
审计服务
Tel:(010) 8580 4688 / 8580 1738
会计服务
Tel:(010) 8580 8898 / 8589 5181
税务服务
Tel:(010) 8580 4688 / 8580 1738
公司注册
Tel:(010) 8580 8898 / 8589 5181
-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点击此图标开始即时沟通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