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的规定,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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