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的13种造假术

  一、销售造假术

  造假术之一:利用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虚增销售

  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因无须合并报表,所以不必以对外的销售作为最终的销售实现。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和利润亦增加;而对于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来说,则是应付账款和存货的增加。总体而言,并未对外实现销售,但上市公司自身已“合法地”实现了销售。这种制造利润的手段很难持续,而且应收账款的潜在坏账损失风险较大。

  造假术之二:利用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调节销售

  在同时拥有几家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且均经营同一业务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在这些子公司之间分配订单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如果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润,可将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部工厂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降低少数股东损益;反之,则是将订单交由控股程度低的子公司生产,提高少数股东收益,如少数股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控股股东所获收益因此增加。该手段也常被上市公司用来规避税收。

  造假术之三: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

  上市公司如采购控股子公司的产品用于再销售,则其溢价需合并抵消,因而对合并报表的盈利无贡献。但如果上市公司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则子公司的销售可确认实现。由此,子公司的收益可确认为当期合并报表利润,而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虽定价过高,但因其折旧分多年提取,因而当期利润增加因素远高于因折旧增加而导致的利润减少因素。

  造假术之四:利用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实现销售

  有些上市公司并非销售单一产品,而是销售整个系统,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因而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一般企业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划分收入实现比率,而该类比率的变化,无凝会影响到当期盈利。如果当年订单很多,而公司提高开始阶段的收入实现比率,则当期利润增加。

  二、成本造假术

  造假术之五:利用变通广告费用与商标使用费变动成本

  对于拥有自有品牌的上市公司而言,其广告费用的政策变化主要是:将广告费用视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或是将广告费用支出视为资本性支出分期摊销。该类政策的变化对广告费用支出较大的消费品类公司影响很大。对于使用控股股东品牌的上市公司而言,一种情况是控股股东支付当期广告费用,而上市公司按该品牌产品的销售额提取一定比率支付给控股股东作为商标使用费;另一种情况是上市公司除支付商标使用费外,还支付当期广告费用。前一种情况会高估当期利润,后一种情况则会低估当期利润。

  造假术之六:利用利息费用资本化降低成本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以及非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资金较为充裕,因此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较为普遍。对于占用的资金,有的上市公司不收取资金占用费;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其收取的费用比率又有区别。如果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占用费用巨大,则收取的利息费用对当期利润影响巨大。此外,利息费用的资本化也常被用来作为降低费用和提高利润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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