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
湖北2010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4月6日-15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计划》,全省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举行,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下半年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组织修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拟试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的组织形式、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另行通知。为做好2010年度上半年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情况,合理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并于考试15日前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考试报名
(一)2010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15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工作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省直考点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会计学会负责办理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
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可以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5日上午8:30—10:00
《会计基础》:
6月5日上午11:00—12:3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6日、19日、20日、26日、27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管理系统初级电算化考试管理模块中予以正确设置,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天内,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天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全部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5.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查询考试成绩。
6.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2008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新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2009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前10日内按每人每科10元向省会计考办缴纳考务费(包含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计考试组织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利用高科技手段等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贵州省
贵州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3月15日-31日
内容摘要:贵州省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31日,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贵阳会计网www.gyacc.gov.cn”进行报名,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考试时间为6月29日。
关于举行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地财政局、省级各主管部门、中央在黔单位: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按《办法》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31日。过时一律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贵阳会计网www.gyacc.gov.cn”进行报名,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省级和中央在筑两城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到贵州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贵州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贵州财经学院、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确认报名信息,也可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按《办法》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6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26日下午2:30至5:00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须到省财政厅批准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点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省财政厅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珠算由各级珠算协会组织鉴定,并取得珠算协会颁发的普通五级以上等级证书。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范围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同一时间在全省统一进行。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考试的报名、试卷运送和保管,考场安排、分发成绩通知单等考务工作。
五、报名收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试卷运送与保管
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封装。各地财政局可于考试之日前5天派人专车到省财政厅提取考卷。各地在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过程中,必须做到人不离卷,严格试卷交接手续,以确保试卷安全、完整。
七、题型题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与实务题。
八、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评阅,在7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成绩通知单。
九、发证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资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四)初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按规定程序到各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计考试组织机构,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和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误导考生或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利用通信工具等舞弊的现象发生。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2010年省直报名点的考场由省财政厅按照考试报名编场软件随机统一编排,各报名点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报考人数、考场数量及考试地点等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考务工作仍由各报名点负责。
(二)为便于试卷的分发和管理,各地在安排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30人设定考场,尾场可少。
(三)考试结束后,各地应于6月27日前将试卷送达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为便于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市、州、地财政局不得在县(市)一级设置考点。
(五)各市、州、地财政局和省直各考点必须于5月30日前,将试卷需求数书面报省财政厅,试卷全部按30份袋装。同时将考务费汇交省财政厅,考务费汇交金额按省财政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黔财会[2007]11号)文件要求办理。
(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由各市、州、地财政局负责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会计处。
江苏省
江苏省2010年会计从业考试6月1日-7月11日报名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2010〕12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将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
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指出,无纸化考试能够更有效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具有提高效率、节约考试资源、规范考试管理和方便考生等优势,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我省从2008年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以来,进展顺利。现决定从2010年起,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请各市抓紧做好无纸化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报名前,各市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网上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时间及考试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2010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名工作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各市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备份工作。
(三)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各市在组织报名确认时,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三、考试时间安排
各市应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将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整个考试工作必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
今年是我省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的第一年,各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0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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