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框架协议规定,落实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服务业对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依照相关规定到广东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
据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11章50条11900多字,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这是在去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之上,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方面,制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确定了两地在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教育与人才、重点合作区、区域合作规划、机制安排等九大领域的合作内容。
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分析说,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虽然已经达到了实质性趋同,但毕竟细节上还存在差异,尤其在操作层面上,香港会计师在审计国际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先进经验,“落实框架协议规定后,香港审计师来广东开办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是派资深会计师做主管,在广东就近招收注册会计师,这样就便于使内地的会计师快速融入香港市场,提升内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刘志耕说。
马洪同时表示,上市公司审计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港资在内地累计吸收外资中占比逾四成,是内地各省份的主要外资来源地之一。截至2009年底,已有约80家广东企业在香港上市,总市值超过8510亿港币,总融资额超过1900亿港币。“内地事务所赴港开展H股审计、港人到广东开办事务所,香港和内地交流合作的加深有利于中小事务所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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